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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公司社会监督评价体系

1、窗口服务单位实行“八公开”制度即公开办事制度、公开办事程序、公开服务纪律、公开职工服务守则、公开服务监督电话、公开收费标准、公开服务规范、挂牌上岗。
2、认真负责地对待用户的“三来”。用户“来电”认真记录,耐心解答。用户“来信”进行登记,及时回复。用户“来访”热情接待,听取情况并进行记录,将处理结果以适当形式告之用户。对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及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问题,
专人办理、限时回复。有关“三来”反映的问题,根据不同情况,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完毕,以适当的方式答复用户。
3、公司聘请社会监督员,定期听取其意见和建议。
4、对报纸、电台反映有关问题的稿件有记录、有回复。
5、每年发入征求用户意见卡。
6、各基层单位设立意见本。
7、各基层单位坚持“回”访制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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